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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2-09-27 17:22:03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4-2022-06538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3(年)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系统完成建设及验收并投入使用之日起计3年(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医用分子筛自制氧供氧系统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所报价设备属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7日2022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1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麦小姐 020-83626645 邮箱:zhcity_gz@163.com

7.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21号

联系方式:02089686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联系方式:020-83626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20-8362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