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HDGZC2023004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镇2022年度耕地恢复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镇2022年度耕地恢复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虎门镇2022年度耕地恢复项目,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怀德社区,恢复耕地129.46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造价约345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457005.9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457005.9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535048.0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盛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广东华地自然空间规划研究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虎门镇2022年度耕地恢复项目,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含场地清运、鱼塘清理及回填、构建耕作层表土等)、土壤改良工程(含酸碱度调节、有机质提升)、灌溉和排水工程(含新建农渠 、新建农沟、新建灌排两用农渠、涵管5座蓄水池6座等)、种植蔬菜及养护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 年 02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04 月 17 日(具体施工的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5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水利水电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
3.3.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3.3.7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 2023 年 01 月 20 日至2023年 01 月 31 日, 每天上午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前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智汇城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获取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0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投标会时间:2023年 02 月 10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发布。
7.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550010190010001276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滨海湾新区支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账号。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址: 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路298号 |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
邮 编: 523000 | 邮 编: 523000 |
联系人: 邓生 | 联系人: 李工 |
电 话: 0769-81151103 | 电 话: 0769-22367009 |
传 真: / | 传 真: 0769-22367009 |
2023 年 01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