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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船舶简易停放码头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4-05-16 16:43:36  【打印此页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船舶简易停放码头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527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GDZHCS24ZJ005

2. 项目名称:遂溪县公安局打击走私船舶简易停放码头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55694.6

5.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建设打击走私船舶简易停放码头

1

详见采购文件

955694.60

955694.60

1)工程内容:根据采购人所提供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通过验收且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3)工程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港门镇石角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验收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与的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注: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件,应由持证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负)。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517日至20245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3.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4.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52715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2505室

五、开启

1. 时间:202452715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2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需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填写完整并盖章的《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及费用缴纳凭证彩色扫描成一份PDF,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dzhcszj1115@163.com,缴纳费用备注24ZJ005+单位名称”,经工作人员确认资料无误且费用到账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联系电话:钟小姐 19849580614)。

1) 收款人名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湛江分行 

3)     号:52770188000117977

注: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其报名时将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zhcity.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溪县公安局

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

联系方式:0759-778746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麻章区麻东大道2224号湛江商贸物流城一期家具建材交易中心7号楼26号商铺(一址多照)

联系方式:钟小姐 198 4958 0614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198 4958 0614

 

发布人: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