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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某部制作沙盘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4-09-19 16:58:38  【打印此页

项目概况

汕头某部制作沙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公众号搜索“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STZC2024020

项目名称:汕头某部制作沙盘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沙盘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单位二楼大厅

核心产品

2

地理地图图片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若干

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单位二楼大厅


说明:
1.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9号房或公众号搜索“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号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号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四)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zhcs_st@163.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某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8819422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65号诚融大厦8楼808、809号房            

联系方式:袁小姐,0754-8277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江先生

电 话:0754-8277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