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炼树金晖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AFCZ20250430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炼树金晖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7-441900-04-01-861429)(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与街道财政共同出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火炼树金晖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火炼树金晖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80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365平方米,外立面改造面积约11262平方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金晖苑小区A、B、C、D幢外立面升级,金晖苑小区巷、道及祥和街道路升级,金晖苑小区花园绿化升级,金晖苑小区巷、路灯升级,金晖苑小区出入口升级等。以上规模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招标控制价13319283.83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
期为 28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4个月(自委托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 24 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 5 日内进场完毕。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火炼树金晖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含小区入口大门改造、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翻新等工程;2、安装工程:含室外电气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小区入口大门给排水工程、小区入口大门电气工程、D栋入口大门电气工程、D栋入口大门给排水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等的监理,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招标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5 年 09 月 13 日至2025 年 09 月 19 日前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产业园区路5号1栋1楼)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dongcheng)、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http://www.gdzhcity.com/及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告栏。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 元,
7.2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22341830;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金政路2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电话:0769-22341830 ;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金政路2号 。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东城街道火炼树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红峰大厦二楼 | 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产业园区路5号1栋101室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 系 人: | 陆燕巍 |
电 话: | 0769-22507533 | 电 话: | 0769-2236700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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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9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