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0-12-04 18:03:12  【打印此页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采购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庭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为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建设支持52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进一步践行司法公开理念,成为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开的“正能量”。
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

服务内容

1

法庭技术服务

1

52间法庭庭审直播服务(其中12间法庭服务期14个月,40间法庭服务期12个月)

 支持庭审直播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托全国统一的庭审公开网,依法进行视频直播公开案件审理,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种统一规范的视频直播不仅极大的提升司法透明力,使老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法院,知悉案件审理过程,更是会极大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主义国家。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备注:在括弧中打√,无须删除其余条款。

本项目符合上述第三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4号科创城B1号楼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04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6号        

联系方式:江先生、0769-88677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号            

联系方式:钟小姐、0769-2236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