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4-2021-00810
项目编号:441900024-2021-00810
项目名称: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12,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5,912,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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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 详见采购文件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因突发状况(中标人自身原因除外)不可完成,则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 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 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塘厦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及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东建技{2008}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管理手册》。【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打印版并加盖公章,打印内容中必须具备体现单位备案信息内容,系统显示可用状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zjj.dg.gov.cn/)】;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11月0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11室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4、投标人如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需要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6、获取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容小姐 (0769)22367009
8、邮箱:zhcity_gd@163.com
名 称: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
联系方式:(0769)82085533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为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1栋1108室
联系方式:(0769)22367009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2367009
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