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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项目选取公告
作者:zhcity    更新时间:2024-11-22 17:39:39  【打印此页

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HDGCZ2024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舜禹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367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769)888181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舜禹(0769)2236700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智汇城市)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选取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选取文件,并于20241203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GCZ2024079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79,561.88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855.92元)

标的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心理室装修改造

679,561.88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装修改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选取文件格式。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选取文件格式。
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选取文件格式。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选取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选取文件格式。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或修缮工程)”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承诺成交后(以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10个日历日内成为该项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 获取选取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选取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智汇城市)进行获取或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获取(二维码详见选取文件温馨提示)或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进行获取。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选取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五 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采购文件公示/下载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zhcity.com/)。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选取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获取选取文件后而不参加选取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获取选取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小姐 (0769)22367009 邮箱:zhcity_gd@163.com。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第四高级中学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中麻路55号
联系方式:(0769)88818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汇城市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1楼1108室
联系方式:(0769)2236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舜禹
电 话:(0769)22367009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相关选取信息详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7.956188 万元(人民币)